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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弃哥布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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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弃哥布林:正文卷 第222章 你瞅啥?(爆更1/10)

    “这里挺热闹啊,感觉不比之前的那个伯爵领差多少。”

    凭借一路上屡试不爽的伪造骑士证明,孟庆与兰雅两人轻松混入了人流量众多的这处贵族领。

    现如今两人已经不是初出丛林时对贵族领一知半解的情况,经历了数月的游历,不管是孟庆还是兰雅都收益颇多,对如何扮演流浪骑士也有许多心得。

    找了个沿街小店,点了些饭菜,孟庆轻而易举的打探出了这处名为黄玫瑰子爵领为何会如此热闹的原因。

    “领主要给三胞胎女儿择婿?

    真是不小的动静啊,眼下这个子爵领,怕不是已经聚集了好几百骑士,想想就让人害怕。”

    孟庆嘴上说着害怕,摘下了头盔的脸上完全没有害怕的意思。

    真害怕人类骑士的话,他也不会冒险走出丛林,远离家乡这么远。

    此刻孟庆的模样与在丛林中的时候有不小的差距,最明显的淡绿色皮肤与尖耳不见了,模样倒还是挺俊朗的。

    气质虽然压制了很多但仍然无法完全掩盖住,以至于路过小店门口的行人,不少人都是瞧见孟庆后多看了两眼。

    相比之下兰雅完全没有做什么掩饰,依旧用本来的面目示人。

    远离了王国西南边陲的那片区域,兰雅并不被人所知。

    吃了点食物填饱了肚子,孟庆与兰雅两人走出小店再次启程。

    偌大的子爵领,面积几乎相当于孟庆前世的一个县城中心大小,即使纵马从这头走到那头也得好一会,步行更是能走半天。

    “黄玫瑰,感觉这个贵族来头不小啊,玫瑰这种花,在鲜花王国应该是地位很高的存在吧。”

    行走间,孟庆饶有兴致的观望着沿街店铺与道路上的行人。

    这处位于鲜花王国西部的贵族领相当繁华,孟庆目测常住人口应该过万。

    加上外来人口得有两三万的样子,这样的地方已经足够让孟庆有不少的收获。

    “玫瑰一氏,鲜花王国一共有十几位,最初都源于和初代国王一起开疆扩土的玫瑰骑士。

    这一氏里出过公爵,出过王妃也出过高阶骑士,一直到现在依旧是王室之下最强大的氏族。

    只可惜早已经四分五裂,完全没有了原本相互扶持的情况。”

    “恐怕这才是历代鲜花王国的国王想要看到的。

    毕竟君就是君,臣就是臣,如果臣拉帮结伙互助互利,损失的更多的是王室利益。”

    孟庆很轻松的就猜到玫瑰一氏现如今处境的原因。

    换成他是当代君王,知道国境内有开国功臣的后人在拉帮结伙,也会想办法让他们内部产生矛盾最终各走各的路。

    这无关善恶,仅仅只是身为君主必须要做到的事,只有这样才能更牢固的统治一个国家。

    “那些恐怕不是鲜花王国的人吧。”

    逛了两条街,孟庆忽然瞥到不同于其他人的一伙人。

    这群人有着蛇一般琥珀色的眼睛,鼻梁也十分高挺宽大,腰间挎着的不是长剑而是弯刀、圆盾等武器装备,与其他骑士打扮的人非常格格不入。

    “恐怕是落火荒漠以西的其他人类国度骑士。”

    兰雅看清了孟庆看到的那群人,观察了片刻后,面带严肃的回答孟庆的问题。

    “不是那劳什子雄狮王国的?”

    孟庆对除了鲜花王国之外的人类国度完全就是小白,只知道鲜花王国周边有两个王国,偏远地方好像还有一两个公国,处在三国的夹缝之中,地位尴尬。

    “不是,我听人说过,雄狮王国的骑士常年骑在马背上,腿都是外八字的。

    这群人虽然有一点外八字的样子,但明显不是常年在马背上的雄狮王国骑士。

    咱们现在距离落火荒漠并不是太远,有落火荒漠以西的骑士来到这里并不稀奇。”

    对待鲜花王国之外的骑士,兰雅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同类相争的时候才是最可怕的,鲜花王国成立之后没少经历与周边国度的战争,这才牢牢守住了现有的这么大片的土地。

    似乎注意到了孟庆两人的注视,那群眼睛泛黄的别国骑士,冷冷的打量着孟庆两人。

    其中几人嘴角微动似乎在进行交谈,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很快一行人就是远离了之前所在的区域,没有和孟庆两人打交道的意思就是离开。

    “这样的眼神,真让人感觉不舒服。”

    孟庆皱了皱眉,那群骑士看他的眼神,孟庆觉得很熟悉。

    这和他在带着狩猎队狩猎的时候,看向猎物的表情差不多。

    孟庆的瞳孔是黑色的,像是婴儿的眼睛一样纯粹,不似正常人类成年时的黄褐色。

    兰雅的瞳孔则是蓝色,异色瞳孔在鲜花王国很常见,除此之外还有绿色、黄色以及少见的红色。

    “走,想办法碰个瓷。”

    下一刻孟庆的决定让兰雅都忍不住笑了。

    不管怎么样,那群人虽然看他们的眼光不好但也只是看看,孟庆现在就因为这件事就要去碰瓷明显是在找事。

    只不过站在和孟庆统一立场上,明知道孟庆要找事,兰雅也会选择和孟庆一起行事。

    碰瓷这种事情孟庆最拿手不过。

    望星瞳锁定了那群人之后,他很快从沿街的一处杂货铺中买到了一个看起来花里胡哨的琉璃碗。

    沙子经过高温灼烧之后,冷却下来就会形成琉璃般模样。

    琉璃碗花了孟庆十几个银币,不过孟庆并没在乎。

    现在的他可是身怀巨额现金的大户,再也不需要像当初一样靠顺手牵羊弄钱。

    那群异国人一直在街道上走着不知在做什么,沿途中还与两拨骑士发生了口头争执。

    就和兰雅看待这群异国骑士的看法一样,发现这群不速之客后,许多鲜花王国的骑士都对这群人没什么好感。

    一道身影匆匆的从这群人身旁走过,似乎是不小心绊倒了脚,那人极其狼狈的就那样摔倒在地。

    许多人因为琉璃碗破碎的声音闻声看来,看到的就是倒地的那人仓皇的想要把地上的那堆碎片拼凑成原本模样的动作。

    “啊,我的碗!

    花了我一个金币啊,刚买到手还没暖热乎。

    谁绊我?是不是你们绊了我一脚?”

    那名初阶骑士打扮的人,演技十分浮夸,让那群异国骑士一眼就看出这人是在找事。

    几人用异国语言对话了几句,为首之人冷漠的望着那名初阶骑士,中阶中位骑士的气势,片刻间就压得那名初阶骑士说不出话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