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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尔莫罕的炼金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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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尔莫罕的炼金术师:初出茅庐 第44章 天马鲍勃

    最近诺维格瑞赛马界冲出了一匹黄马,在马场上挫败了诺维格瑞的多数优秀骑师,正在放出消息要挑战诺维格瑞马王——巴斯塔。

    巴斯塔用金钱开道,依靠培育出的名马拿下了诺维格瑞马王的称号,身后也顺势聚集了一帮贵族小弟,甚至南方尼弗迦德驻诺维格瑞大使都因此和巴斯塔相交莫逆。

    不同以往,这一次从外国来了以为“马术大师”,他凭借优秀的赛马和“高超骑术”赢了不少挑战的骑师和他们的伙伴。

    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外来的骑师在推广他的理念的时候也受到不少缺乏见识的本地人的追捧。

    他曾在公共场合多次提及一种马——汗血宝马,他向诺维格瑞的骑师们描述了一种生活在极远的东方的一种宝马。

    各大王国与帝国的东方是一片广袤无垠的大沙漠,欧菲尔就在沙漠的另一边,欧菲尔的东方是广袤的戈壁沙漠和山脚下的绿洲。

    有一片绿洲在一座横隔南北的山脉脚下,那里的草地上生活着能够跑得极快的马,那种马像独角兽一样浑身洁白,人们认为它是天马。

    那里的人们在天马发情时期,把所有的母马放归绿洲,只要有一匹马怀上了天马的孩子,人们都会欢心雀跃举办国宴。

    母马生下来的孩子奔跑时肩上出汗殷红如血,所以又称汗血宝马。

    众人沉醉在艾什描述的天马的故事里,尤其是艾什能够补全一些那里人的生活习惯,然后再请那些人吃两顿“他国美食”,赛马场的人都相信了艾什的话。

    在一次赛马过后的宴会上,艾什向众人介绍自己马的来历,尽可能地将鲍勃吹得天上地下就此一匹以吸引巴斯塔的注意。

    “鲍曼,别灰心,你只是输给了我的马,你的骑术很高超,但是少了一匹好马。”

    鲍曼是本地的一个小有名气的男爵,在和艾什比赛的时候输给了他,但是很快就被艾什送给他的制作精良的马具所俘虏,然后和艾什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鲍勃,我的马,它是我所说的汗血宝马的后代,我的祖父为了寻求最快的马跨过了沙漠,在欧菲尔了无人烟的地方发现了一种好马,我的祖父称它为欧菲尔马。”

    “欧菲尔马是在沙漠气候中演化成长,被欧菲尔人视为珍宝,经常会被带到居家帐棚中安置保护,正因为与人类有紧密的关系,造就它们性情和蔼、聪颖及乐意讨好,它们同时也俱有高度精神力与警觉性,适合用于袭击和战争,由于这种复合了自发与敏感的特性,欧菲尔马主就必须付出足够的能耐与尊重来驾驭它们。”

    “这种马拥有强大的爆发力和服从性,我的祖父花了二十年驯养了一批好马,从里面选出了跑得很快的几匹欧菲尔循着汗血宝马的消息带到了远东。”

    艾什的话成功吸引了大部分人的注意,他们以为这个骑师只是不知道哪里蹦出来的一个土包子,走了大运找到了一匹好马。没想到他还有这种为了找好马不远万里旅行的祖父。

    “我祖父是一个固执的人,他认为欧菲尔马是不完美的,因为它们体格小,力气不大,根本承受不了像陶森特那群铁罐头一样的骑士,也不能长时间奔跑。”

    “他开始寻找一种拥有强大耐力和速度的宝马,直到他打听到了汗血宝马的消息。”

    故事总是吸引人的,尤其是这种有冒险和异域风情的故事。

    “在远东,我的祖父在天山脚下释放了所有的母马,几个星期之后,只有两匹回来了,她们怀孕了,怀上了天马的孩子。”

    “我祖父在那里耗尽了他的生命,我父亲带着我和天马的后代万里跋涉回到了故乡,但是只有一匹马活了下来。”

    当人们听到只有一匹汗血宝马活下来的时候心都战栗了一下,在座的都是喜欢马的,有好马却摸不到,骑不到是最让人难受的。

    “那一匹马之后和陶森特一匹体格健壮的马生育后代,因为无法适应这里的天气死掉了,幸运的是它的孩子留了下来——鲍勃,他拥有了三种马所有的优点,体格健壮,爆发速度快以及耐力优秀,他是我家族的骄傲。”

    艾什把鲍勃牵到人群之中,健壮的鲍勃身上就像泛着一层光,让所有人只能仰视。

    鲍勃把头蹭到艾什胸口,张嘴吃了一些艾什喂的苹果,哪怕是在人群中也不紧张。

    鲍曼用目光贪婪地注视着鲍勃,然后目光下移到鲍勃强壮的后半身,用尽可能卑微的语气向艾什乞求道:“再过两个月就是马发情期了,我会在此之前准备一匹健壮的母马,请鲍勃留下他的后代。”

    艾什虽然现在是个大骗子,但是鲍勃的身体状况确实比其他本地马强了一大截,后代至少也是个上等水平,所以艾什也就答应了鲍曼的请求,毕竟只要巴斯塔一出事,然后艾什他们直接跑掉,那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

    况且艾什这一次也不打算跑,谁会相信一个“普通人“会和日间妖灵同流合污呢。

    “当然可以,我正在苦恼刚成年没多久的鲍勃的伴侣怎么解决,但是没想到你能够帮我,谢谢你鲍曼。“

    本来是鲍曼求着艾什,现在在艾什的一通话下直接变成鲍曼帮了艾什的忙,这是又给面子又给里子。

    “我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艾什,只要我还活着,没人能在诺维格瑞动你一根手指头。“

    艾什对鲍曼并不了解,认为他只是在说大话,反正大话不要钱。

    直到宴会结束,艾什从其他人那里了解到鲍曼的背景——他作为一个侯爵的小儿子通过军功获得了男爵的爵位,之后一直痴迷于赛马和养马。

    诺维格瑞虽然有几个侯爵,但是他父亲掌控着诺维格瑞的防卫军,和永恒之火的治安官不同,他手底下是两万的驻扎在诺维格瑞南边军营的国防军。

    这就是当地军方最高长官的公子,在这个封建时代拥有的能量大得惊人,更别说他和他将会继承父亲爵位的哥哥感情很好,身后就是扎实的背景。

    艾什突然觉得没准可以凭借鲍曼洗脱嫌疑,这就需要从长计议了,现在宴会结束了,看完赛马的索菲亚和柯恩还等着艾什回去。

    艾什他们从新在马场旁边的旅店里开了两个房间,所有的有关猎魔人的物品都收拾好,只带了一把钢剑和一把装满银弹的左轮,这样来遮掩艾什猎魔人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