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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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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仙人:仙树风起 第一十五章 姑娘请留步

    距离炼气宗正南方一百里外,有一座城池,名叫邺城。

    东元国统治国土,依靠的是类似于林森前世中古代华夏的分封制。

    将除了皇城以外的领土划分出去,交给国内百余宗门管辖。

    而坐落在邺城附近的宗门,名叫混元一气宗,是一个偏中上等级的宗门。

    有这等宗门统领,邺城自然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不大不小的城镇,人口近年来已经突破了一万人。

    城内往来商贩走卒数不胜数,也有几家历代经商,最后变为邺城中大家族的存在。

    叶家,徐家,孔家,再加上已经没落的郑家,合称邺城四大家族。

    原始大陆关于人族取名取姓一事,和林森生前的华夏国有着天壤之别。

    一般的平民家中的小孩,先取名,等到将来成人之后,再由高等贵族赐姓。

    而像四大家族,家族显赫,早在出生时就定下了姓名。

    邺城一家酒馆内,林森戴着一顶兜帽,遮住面部,心里有些发愁:“没想到郑家早就没落了,这该上哪去找他们?”

    他昨天夜里写了一枚玉简交给那名看守炼气宗宗地的蛮雯宗弟子,里面交代了市镇中那五个小孩的事情之后,便驾驭从百里行那搜刮来的飞剑连夜赶到了邺城。

    此行的目的只有一个——找到邺城中的郑家后人。

    这个郑家,自然就是郑林的出生家族。

    不过林森不是来向郑家寻仇的,而是来解救他们的。

    原因有些复杂——郑林当初还是凡人时,曾遭到郑家的驱逐。后来他成为元修士之后一直怀恨在心,便对郑家下了诅咒。

    这种诅咒是人族元修士研究出来的咒印法术之一,能够对受术者,甚至是其后代产生永久的影响,恶毒至极。

    林森在接收郑林的记忆时,得知此事,便打算来到邺城寻找郑家后人,替他们解开这个长达几十年的诅咒。

    他不是一个圣人君子,但既然自己有能力可以帮助到别人,何乐不为?

    不过目前却有个难题摆在他面前,跟据他从掌柜那打听到的消息,这个郑家早在二十年前就已经没落,搬出了邺城,如今后人早已不知去向。

    这酒馆中大多都是一些平民聚集,向从他们口中问出郑家后人的下落那是痴心妄想,只能想办法找到一个出生比较显贵的贵族子弟......

    正想着,林森突然眼前一亮:“送上门来了!”

    只见小酒馆外边响起一阵喧嚣声,两名人高马大的筋肉猛男闯进酒馆之中,领着一名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的锦衣少年来到酒馆之中。

    这名锦衣少年摇着折扇,身上弥漫着浓浓地脂粉味道,环顾店内一圈,最后走到一个身形臃肿的胖商人面前。

    那名胖商人连忙起身让座,脸上挤满了媚笑,向着小厮呵斥道:“还不快把店里最好的酒呈上来,给我们叶公子品尝!”

    林森看着这一幕,心里喜道:“看来还是一条大鱼!”

    直接在酒馆问他是不行的,得用饵料把他钓上钩。

    想到这,林森起身唤来小厮,从怀中取出一个口袋,抛给对方:“不用找了。”

    那名小厮打开口袋,顿时脸都吓绿了:“客,客官,您给多了!”

    何止是给多了,简直是把钱砸到他的脑门上了。

    这一口袋的钱币,粗略一数也有五十几枚,买下整个酒馆店面都还有富余。

    林森淡淡地回了一句:“算是小费。”

    说完,起身就要离开酒馆,小厮急忙上前拉住他:“客官,小的不能收,小的不能收!”

    到也不是他不贪财,只是这邺城中鱼龙混杂,像他这样一个小小的酒馆跑堂突然得到一笔巨款,那下场可想而知。

    林森这一举动引起了酒馆内所有人的注目,先前那些喝酒的平民,如今都瞪大了眼睛,怎么也不会想到方才一直在和掌柜,和他们侃侃而谈的人竟然出手如此阔绰。

    那名叶姓锦衣少年也在看着林森,脸上露出一丝新奇。

    “成了。”林森心中一动,看来他这招故意引人注目的计策起作用了,接下来只要离开酒馆,说不定那条大鱼就会跟出来。

    毕竟这五十枚钱币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眼见那位客人就要离开酒馆,小厮急了,想要追上去,却不小心滑了一跤,半空中扯住林森的一袖,接着向下一拉,林森头上的兜帽立即脱落,露出一张容貌俊美的脸蛋。

    “......”

    一时间,整个酒馆都安静下来,所有人的视线都盯住林森的脸部,神情恍惚。

    那名原本只是对他略感兴趣的锦衣少年,见到林森的面孔后顿时瞪直了眼睛,就像一头野狼盯上了小白兔一样。

    “完了!”林森心里哀嚎一声,急忙戴回兜帽,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酒馆。

    方才那一下也是他大意了,没想到小厮会扯下用来遮住面部的兜帽。

    一想到刚入城时,那些守城士兵以及平民男性如狼似虎地眼神,林森心里升起一阵恶寒。

    “如果上天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想换张脸。”

    正郁闷地想着,身后突然传来那名锦衣少年的呼唤声:“姑娘请留步!”

    “......”

    林森黑着脸,但还是无可奈何地停住了脚步。

    锦衣少年见他停住脚步,脸上洋溢着笑容,作揖行礼道:“我名为叶浑,不知姑娘如何称谓?”

    如果说方才林森使出的金钱计,勾起了叶浑百分之一的兴趣。那么刚刚不小心用出的“美人计”,效果无疑是百分之百。

    只不过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林森身上鸡皮疙瘩直冒,不自在地看了叶浑身后跟上来的两名侍卫一眼。

    那两名侍卫,筋肉猛男,也在用如狼似虎地眼神望着他......

    叶浑还以为眼前这位貌美的“姑娘”是害怕自己身后的侍卫,咳嗽一声:“你们先退下。”

    “三公子,可是...”

    一名侍卫刚想说话,就被叶浑一个眼神瞪了回去了。

    无奈之下,两人只好离开。虽然族长命令他们要严加保护这位叶家三公子,但如今整个邺城里,恐怕没有人敢对这位叶家的人出手。

    见到两名侍卫退下,叶浑回头,露出一副温润如玉地笑容:“姑娘,可否赏在下一个脸面,咱们说说话?”

    还没正经半句,纨绔子弟不学无术的方面就暴露无遗。

    林森嘴角抽搐,点点头,随后转身向着一处无人的小巷走去。

    叶浑兴奋地跟了上去,他在邺城浪荡了这么多年,这样貌美的女子还是第一次见,凭着自己显赫的家室,他有绝对自信能够拿下眼前这位姑娘。

    “不知这位姑娘,同房是一种怎样销魂的滋味......”

    正美滋滋地想着,前边的林森突然停住脚步,转过身,直勾勾地看着他。

    “姑,姑娘——”

    话还没说完,脸上突然传来一阵火辣辣地疼痛感,叶浑打了个激灵,望着扬起右手的林森:“你喜欢这种调调,姑娘?”

    林森快要气炸了,挥手又是一巴掌打在他脸上:“不许叫我姑娘,老子是男的!”

    “啊?”

    叶浑张大嘴,捂着脸后退几步,难以置信地说:“不,不可能,你分明是一个女子。”

    “啪”“啪”

    两声清脆的耳光在四下无人的小巷中响起。

    叶浑想要大喊,却发现说出口的声音只能让他们两人听见,顿时吓得求饶道:“别,别打了。”

    “啪”“啪”“啪”

    林森却不依不饶,一边抽耳光一边恶狠狠地说:“让你再叫我姑娘,让你再叫我姑娘!”

    直到把叶浑两颊抽得红肿,林森这才罢手。

    叶浑捂着火辣辣的脸,眼泪流了下来:“你先前也没说自己是男的啊......”

    林森瞪眼,又扬起手,后者霎时吓得不敢再多说。

    看到对方老实了,他这才想起此行的目的:“郑家后人如今身处何地,告诉我?”

    “郑,郑家?”叶浑愣住了,没想到对方会提起这个早已经没落的家族来:“好像是住在东城门外的土地庙里面,我也不太清楚。”

    林森瞪眼:“你没骗我?”

    叶浑捂着红肿的脸,哭出声:“我哪敢骗你啊!”

    见后者承认,林森心中一喜:“果然打听消息还是得靠这些宗门弟子。”

    既然得到具体位置,他也没有理由留在这里,转身十分干脆利落地向着小巷的出口方向走去。

    叶浑捂着脸,望着林森的背影,心中突然升起一种奇异的情感:“姑娘,请留步。”

    “老子是男的!”

    林森头也不回地离开小巷。

    只留下叶浑一人呆呆地站在原地,半晌,寂静地小巷中响起一声叹息:“男的,也可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