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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漫里的葫芦娃:正文卷 第七十四章 蝙蝠侠胡禄

    “我这算不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胡禄的内心是崩溃的,他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本来只想让布鲁斯加快一下网络发展的进程,然后自己好安安心心的在家当一条咸鱼。

    转了半圈,似乎最后坑的反而是自己,胡禄有些郁闷不已,他早已经是懒癌晚期了,要不然穿越前也不会只是一个咸鱼作家,翻不了身的那种。

    可惜事已至此,胡禄也无法推脱,再说了事情也是他自己搞出来的,想推也不好意思,更何况,除了他之外,还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了。

    老管家一把年纪了,难不成还让他去上窜下跳的和犯罪分子斗志斗勇?当然,铜虎也许也是同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他还不知道布鲁斯就是蝙蝠侠,也就堵死了这条路。

    况且,就最近胡禄的观察来看,现在的他似乎对武术之外的任何事情都没什么兴趣了。胡禄一度怀疑他会不会是哀大莫过于心死了。

    老老实实的换上了蝙蝠盔甲,随后胡禄骑上了上一次骑过的蝙蝠摩托车,相比于汽车,他还是更喜欢摩托风驰电掣的感觉,这玩意手感比他几百块买的三流货色强太多了。

    在老管家的帮助下,寻找着有罪犯发生的地方,随后胡禄迅速的出击,赶往相应的地点。

    经过蝙蝠侠和铜虎两大高手的调教,胡禄的身手早已不是这些小毛贼可以相比的,三拳两脚的解决了被他发现的小毛贼后,让老管家那边报警收尸,自己则赶往下一个地方。

    ……

    “搞定,收工!”

    又完成了一夜打击罪犯的行为,这已经的胡禄代替蝙蝠侠的第七天了,胡禄自己都没想到,居然能够坚持这么久,还已经三两天就会撂挑子不干呢!

    回到蝙蝠洞换下盔甲后,胡禄顺着密道来到韦恩庄园,往客厅里一座,便懒得再动弹了。老管家贴心的为他安排了客房,床很大,也很软,但是胡禄实在是懒得过去,这些天常常是在客厅一坐坐到天亮,然后回家给自家小媳妇煲汤。

    最近,帕米拉的工作似乎很忙,胡禄每天都只能在早上的时候见她一面,整个人不修边幅的,看样子经常工作到很晚,不过看她说起工作时精神奕奕的样子,胡禄本想劝她辞职的话也都吞回到了肚子里。

    日常给小媳妇送完汤,胡禄就回家继续编《盘龙》去了,没办法,只记得大概剧情,只能东拼西凑一下,不然的话篇幅严重不足啊!

    不过胡禄也不是瞎编,至少那些经典的段落他都保留了下来,比如主角林雷第一次获得老爷爷啊,第一次成为魔法师啊,第一次成为小龙人啊,第一次失恋啊等等。

    不过有些胡禄也给删掉了,比如到了位面战争的那一部分,完全就像流水账一样,修炼,反杀,再修炼,再反杀,这一部分感觉毫无意义。

    胡禄进行了一些删减,又从别的书上抄了一些比较经典的桥段进去,是的内容没那么空洞,就这样,拼凑出了他准备在这个世界掀起网文热潮的第一部作品,的大纲。

    想什么呢,好几百万字的书,别说一个星期了,一两年都不一定写得完,哪怕胡禄动作快一些,但是写字再快,还能比打字快吗?

    花了一个星期并凑出了大纲,接下来胡禄就准备开始往里面填充内容了,这可是一项不小的工程,胡禄已经做好了长期奋斗的准备,他的懒癌似乎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会消失不见了。

    ……

    晚上,一如既往的前往韦恩庄园换上蝙蝠盔甲便出发前往哥谭市,寻找着今晚的打击目标。

    哥谭的夜晚简直就是罪恶的天堂,哪怕蝙蝠侠如此积极的打击着犯罪,各种罪犯依然层出不穷,根本无法彻底根绝,难怪胡禄只不过提出了一个设想,布鲁斯就立刻去完成了,看来他是真的想要改变这个城市,不管是用什么手段。

    在街上上逛了没多久,胡禄就收到来自老管家的通知,告知他哪里出先了罪犯,警察正在赶过去,他必须在警察赶到之前解决。

    胡禄查看了一下老管家告诉他的地址,运气不错,挺近的,转过几条街就到了,不需要像前几次一样穿过大半个哥谭。

    启动摩托车赶往现场,不得不说,有钱就是好,连摩托车都比一般人的快的多,在超强的眼力和听力的配合下,这辆蝙蝠摩托车简直被胡禄玩到了极限,几条街的距离,不过三分钟,他便已经到达了现场。

    “哎呦我去,这场面够大的啊!”

    一到现场,胡禄便发出了一声惊叹,不是他没见过市面,而是场面实在是太大了,估计老管家也没得到具体发生什么事情的消息,只是知道出事了,便通知了他。

    只见,前方不远处,泾渭分明的站着两批黑帮分子,别问怎么知道的,大本夜的不在家睡觉,不是黑帮还会是谁。

    这些黑帮分子人手拿着管制刀具,有一些身上还藏着火器,不过没有亮出来,估计是不想把事情闹大。胡禄来的时候,双方似乎正好谈判破裂,几百号人嗷嗷的打成一团。

    说真的,这样的场面,胡禄在现实中还真没见过,只是在电影里看见过这样的场面,当真是血肉横飞,下手一点也不留情啊!

    胡禄本以为是发生了劫财劫色之类的犯罪行为,毕竟这种事在哥谭最为常见,没想到居然是黑帮火拼,那就不关他的事了,两边都不是好人,死光了才好。

    闲来无事,就当做是看戏好了!胡禄从腰带里摸出一盒烟,点燃之后美滋滋的吸了一口,又拿出一罐啤酒,就这么堂而皇之的蹲一边看了起来。

    看了没多久,这时,又发生了意外,两伙人砍杀了一阵子,然后动起枪来,一阵枪响之后,在他们的身后,居然又冒出了一伙人,人手一只AK-47,冲着人群就是一阵扫射。

    “卧槽,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啊!”

    突然出现的枪手明显是第三伙人,而且敢动用如此多的枪支,他们背后的领头人绝对是个狼灭。

    “这种时候,就该轮到我出场了!”

    胡禄深深的吸了一口烟,然后将剩下的啤酒一饮而尽,直接爬上隔壁的大楼,从大楼靠近火拼地点的窗户跳了出去,同时嘴上大声喊道:“I am Bat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