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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魔法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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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魔法纪年:冰峰要塞的新人 章节125 成年人

    《雷霆长诗》,吉普林老人很早之前对费奇提过它,那已经是差不多一年前的事情了(章节44)。费奇在冰封要塞的藏书间找过,在谷溅堡的图书馆找过,但直到今天,在圣三城堡圣典厅厄丝的帮助下,他才终于见到这本书。

    “两个版本的《雷霆长诗》有第三十七段。我对比了一下,两本里面的第三十七段是一样的,所以我找了第一版,也就是最古老、内容最多的一版。”厄丝一见到费奇就变得很激动,脸红红的,手和脚似乎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我还帮你查了一下。《雷霆长诗》一部分是对女神行走人间时候的记载,一部分是类似预言的内容。当预言应验后,为避免后人误解,就将那些部分移到《神谕与预言选集》里面了。所以后来版本的《雷霆长诗》就没有了三十七段以及后面的四个章节。”

    “太感谢了,我会好好阅读这本书的。”

    “啊,这是原本,千万别弄坏了——当然你不会那样做的。但若是可能的话,抄录之后将原本尽快还给我可以吗?”

    “我能否有幸在比武大会上将这本书还给你呢?”

    “哎呀,那太好……那多不好意思啊!”厄丝连忙改口。她觉得自己又要开始语无伦次,就像是童年还没有大量阅读书籍时那样。她赶紧告辞,急匆匆奔了出去。费奇就站在法师大宅的门口,朝阳在他身前拉出巨大的影子,一直笼罩着下山的路。

    最近的收获很多,还是先从《雷霆长诗》开始吧。费奇回到图书室,小心翼翼打开了面前的古书。这本书至少有两三百年的历史了,幸亏有神术保护,否则早就会因过度氧化而损毁。施放在书本上的神术符文,只有一小半来自女神,一多半则来自造物故主,这在当今的神术中已经不可能再发生。

    第三十七段讲述的故事很简单。女神以肉体凡胎行走人间,赤足丈量大地,亲眼目睹悲喜。有一日她在雨后的山谷中停留,遍寻不到干柴,于是运用神力让湿木头干燥,并以此升起了火堆——这是故事的背景。

    一个农夫经过,他熟悉这里的环境,知道下过雨,因此远远看到火堆就觉得不正常,于是避开了,错过了和女神见面的机会。

    一个商人经过,带着他的护卫。他看到有火堆,但没有看到女神有车和驼兽。熊熊的火焰需要大量的木柴,因此他觉得肯定有其他人在埋伏。他担心自己货物的安全,于是避开了,也错过了和女神见面的机会。

    一个猎人经过,他背负着沉重的鹿,雨水造成的湿滑让他疲惫不堪。他虽然有些犹豫,但冰冷的身体让他不得不鼓起了勇气,分享了女神的火焰。他表示了感谢,但矜持让他沉默寡言,于是错失了和女神对话的机会。

    猎人的八岁孩子来找他,自然而然地加入了温暖的篝火晚会。他喜欢说话,女神便陪他说话,比如给他讲述了自己一天的见闻,甚至透露了自己的身份。孩子很不理解女神这两个字意味着什么,只是好奇地问了一个问题:“你能用力量让木柴干燥,为什么不让自己暖和起来,不就不需要点火了吗?”

    女神回答说:“毛皮可以让身上温暖,烈酒也可以,但是除了我,没有人能够点火。那若我不来做这件事情,谁又能来做呢?”

    “其实,这不在于点不点火,而是下不下雨。如果知道要下雨,早做准备,谁都可以有一个温暖的火堆。”

    女神回答:“那你想要学会预测天气,还是希望学会点火?”

    “预测天气,我已经会了点火——虽然不能向你一样用湿柴。”孩子回答到。

    “我会教你预测天气,圣徒西米尔。”女神用充满怜爱的语气说道:“不只是天气,我将教你如何预测,从明天到后天,乃至凡人的极限。也只有这样,你才能理解为什么我还是要点燃这火。终有一天你要循着月光找到塔下的银火,保护它、倾听它,然后懂得知道与解决、可以与必须的区别。”

    《雷霆长诗》第三十七段就是这样一个故事。费奇想了想,圣徒西米尔历史上确有其人,是早期教会的重要成员,许多预言神术咒语都是由他记录、改良和推广起来的。他的功绩还包括找到了“月下不灭之银火”,现存放于圣城云港,就在女神雕像合捧的双手间燃烧着。

    结合厄丝的说法,因为“永恒不灭之火”找到了,所以这则故事就“依照传统”从《雷霆长诗》里去掉,放到其他书里。看了故事之后费奇琢磨着,吉普林老人让他读这个故事,大概是为了说明“预知未来”和“解决眼前问题”哪个更重要。凡人选择知道未来的捷径,女神则用了将湿柴变成篝火的办法。

    “小孩子才做选择呢,要是我,就两个都要!”费奇又想了一下,然后笑着说道:“似乎两个都要还是不够成熟,应该直接要了女神,不就什么都有了?”

    突然外面传来一阵轰隆隆的雷声,就在头顶炸响。虽然隔着大宅的屋顶,但仍让人心悸。

    “不能胡说八道,不能胡思乱想。”费奇赶紧反省。不过,他还是安慰自己,觉得这雷电不太可能是为他而来,毕竟圣三城堡里有太多值得被雷霆警告一下才能知道错误的人和事。相比于那些懒惰、拖沓和不尽责任,对女神表达仰慕绝对算不上罪过。

    第三十七段《雷霆长诗》看完,费奇也算了却一桩心事。他又快速地读了读后面几篇,立意和叙事方式与前面的差不多,都是通过一个类似寓言的方式来讲述某种道理。费奇只是看了一遍后就将它们放在一边,转头忙别的事情。过了一会儿,他再回来,将第三十七段抄了一份,等到返回冰封要塞的时候给吉普林老人看看,表示自己没忘记他的话,已经读过了。

    贝妮和夏妮“借”来了箱子,所有箱子里面都是神术研究笔记、祈祷和聆听回应的过程、与其他同僚的对话和思考,一个箱子对应一个人。费奇在图书室的角落拉起帘子,躲在里面使用电脑,一边用自己给它充电,一边用它来记录数据。

    这一次的数据整理要比之前麻烦一些。单纯的法术符文比较好办,符文对电脑来说没有实际意义,因此只需要随便建立起和文字对应关系,保证能够以字符形态录入数据库就好。现在,费奇需要将拥有特定意义的时间、人物、工作进度、互动关系以及大预言术神术联系起来,这就要教会电脑这个世界的文字。

    最大的瓶颈在图像识别软件上。符文的写法是确定的、独立的,与每个人的字体笔迹没什么关系,所以这个比较好识别——用字母拼写的语言就没这么容易了。通用语、精灵语、造物通用语(古文)、天界语,这些都在笔记中出现了。单词、语法、缩写和方言混杂在一起,对识别软件来说是场灾难。费奇左思右想,觉得不能将有限的时间全用在教会电脑如何阅读上,他只能改换思路,只专注与“时间-人物-神术符文”之间是如何变动的。

    这会简单很多。每个箱子对应一个人,费奇为这个人建个标签就好。识别日期最容易实现,符文字又是现成的。这种方法等于放弃了九成以上的信息,但至少能保证拥有的百分之十是正确的。能不能从这一成信息里面找到线索……

    “找不到也没关系,反正最重要的是神瞰·大预言术的思路。”

    神术对魔法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两个体系并不是互相竞争和互相排斥的。费奇想的很明白:整个世界都在真理雷霆女神的管理之下,试图让魔法完全摆脱甚至颠覆神术的所有想法,都是极不理智的。他绝不想让自己的魔法进入银封法术书,更不想自己被当成亵渎者、异端或者疯子。高举女神的圣徽,让魔法紧紧抱住神术的大腿,舔到最后才会应有尽有。

    费奇一直琢磨着怎么抱舔女神的大腿,好让魔法这株小树苗长成又粗又壮的参天大树,其他人则在琢磨怎么对付他。没人想在比武大会的决赛阶段输掉,而且不管是前扑来个狗吃屎,还是后仰来个屁股向后平沙落雁,这都太丢人了。因此,一场“阴谋”正在实施,而时间也终于来到决赛那天。

    这一天晴空万里艳阳高照,略显炎热的空气脱去了女士们矜持的外衣。圣三城堡是教会的枢纽,但却不是保守禁欲的监狱,争奇斗艳的衣裙和红润荡漾的欢声笑语充满了比武场地的里里外外。

    竞技场座无虚席,数百教士集中的看台充盈着圣洁的力量,远远看过去就让费奇压力倍增。他擦擦汗,努力躲在旗帜的阴影下,不希望任何大主教注意到他。幸亏没有天使到场,毕竟人会有放松的时候,天使却总能保持警惕,会让费奇倍感压力。主要因为本次比武大会规格不高,更多面向平民而不是骑士、圣骑士和贵族,因此没必要召唤天使。

    但是最后看来,进入决赛的还是受过正规训练的骑士和贵族子弟居多,其次是雇佣兵、冒险者和商队护卫出身的人。然后再加上几个身大力不亏的天赋异禀者,零星几个超级幸运儿,还有一个用魔法的。

    吹号、敲鼓、鸣笛,主教带领众人祈祷,所有的选手也在场地中半跪着,请求女神保佑。所有人都是全副武装,将比赛要用的盔甲和武器全都带在身上。这一次,由于有教枢的主教们观战,因此所有人都卯着劲儿要一较高下,也就都穿上了自己的装备。骑士不再遮掩自己的身份,鲜亮的盔甲上明明白白展示着家族纹章。为了表示尊敬,他们都多穿一件披风,上面是雷霆十字架圣徽的标识。圣徽大于家徽,这样就不会被人挑错了。

    所有盔甲中最引人瞩目的是一套焦黄色的全身甲,极其优异的做工和独一无二的圣殿骑士、皇家伯爵双家徽引人注目。盔甲的主人用符文墨水在家徽上绘制了雷霆十字架的圣徽标志,并用神术符文使其持续发光。

    没有人不知道这盔甲的主人是谁。哪怕不知道,只要看看他旁边的旗帜就好了。那个绝对属于“躺赢”的家伙不断擦汗,但始终不忘高举大旗。“学魔法,冰封要塞找费奇”这句话已经成了流行语,至少所有参赛者都会背诵。

    首先要进行的是混战。这一次,积分已经不再重要,最后还能站在场地上的人就是胜利者。五十名参赛者一字排开,站在场地中面向观众。一个嗓门巨大的铃铛人喊着他们的名字,引发观众的阵阵欢呼。

    厄丝就在观众席中。在介绍其他战士时她一言不发,等费奇·冰封的名字出现后,她就疯狂地喊叫加油,倾向性非常明显。她也学着费奇的样子,将圣徽缠在左手腕上。双臂挥动之间,圣徽一下子甩到了邻座男子的头上。

    “抱歉抱歉,非常抱歉。有没有受伤,我会治疗神术的。”

    “没事儿,我基本上躲开了。”左面的男子说道:“你觉得费奇会赢?”

    “当然当然,他是最厉害的。”厄丝发现自己的言论引发了周围太多关注,突然想到这个区域都是晋级者的赠票,坐的很可能是某个参赛人员的家人或者亲密朋友,还是低调些比较好。她坐了下来,向身边的人问道:“你看好谁?”

    “也是费奇。虽然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成功晋级的,但那小子总能力挽狂澜,赢得每一次胜利。”

    “他不是小子!”厄丝有些生气,皱起眉毛噘着嘴。

    “啊?忘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特隆·冰封,冰封要塞的怪物猎人。”

    “原来是自己人!”厄丝早就记牢了费奇的各种称号,自然不会不知道怪物猎人。她看了看特隆,在他胸前找到了黑铁鹰头的怪物猎人徽章,然后和费奇胸前的那个比较了一下,用力点点头:“你看上去比费奇老,那叫他小子倒也没问题。”

    特隆叹了口气,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说。

    “对了,你说你没看晋级赛,不知道费奇是怎么胜利的?那你都在干什么?”

    “哦,我刚到圣三城堡。一只渡鸦飞到冰封要塞,费奇让我把他的盔甲带过来。我一路骑马,前天才刚刚到。”特隆笑着说道:“一路上很赶,但能看到比武大会的决赛还是很值得。”

    厄丝一下子抓住了特隆的手,用力上下摇晃着:“辛苦你了!费奇的盔甲太帅了!”

    特隆觉得这个厄丝有些奇怪,就好像不太会说话聊天一样。不过,比赛马上就要开始,她的注意力放回场上,用力捏着手帕,紧张地就像是个听到恐怖故事的贵族小姐似的。

    五十名参赛者终于介绍完毕,大家有最后的时间来调整装备,选择站位。就在这时,所有的人不约而同向一个方向移动,他们嘻嘻哈哈地笑着,用肚皮、胳膊和大腿将那件焦黄色的全身甲围在中央。

    “我们都买了钉子鞋。”大家不约而同说道:“我们想了想,果然还是这个办法最好。我们承认你本领高强,当之无愧应该是混战比武的冠军,但我们不会让你成为冠军的。先把你淘汰,我们会为观众奉上一场精彩的打斗。”

    “嘿嘿嘿……”众人笑着,越挤越紧。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