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手机站m.dajiadu8.com,服务器懒得转移了,凑合看吧!没收益,所以空间有限,请见谅

首页

都市言情

平民律师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

平民律师:正文卷 第三十七章 未做工伤认定,能要求工伤赔偿吗(求收藏,求推荐)

    赵晋平从关恒手中拿起郭玉生案的材料,先翻了翻,“主任,我回去看看,然后再给你个答复。”

    “行,不着急,你好好想想。”关恒对赵晋平的谨慎表示满意。

    这是一个有争议的案件,结果如何谁也无法预料,完全看审理本案的法官怎么想,怎么看。

    据关恒了解,类似案子一审一个结果,二审变更一审判决,申诉审再变更为二审判决的情况不是没有。

    ——————

    把案子交给赵晋平后,关恒的精力又放回到时代物联网公司身上。

    这个公司寄托着关恒的心血,不能不让他投入更大的精力。

    周俪和云飞已经正式加入启航律师事务所,名义上是关恒的助理。但他们两人每天有一半的时间要留在商城法院对面的律师办公室,剩下的一半时间又被关恒安排用于学习。

    不要想着律师总是法庭上激昂辩论,法庭下潇洒自如。实际上律师这个职业要比好多职业更辛苦。

    律师是一个终身学习的职业,在不办理业务的时候,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来学习。现在是碎片化时代,律师已经可以随时随地的学习和了解最新的资讯,而不再像以前那样,坐在办公室,桌子上放一本厚厚的书来学习了。

    关恒约了王海峰谈下一步的安排,而根据关恒的习惯,他总是喜欢早到。

    此时的关恒面前摆着一把茶壶,手中拿着一个茶杯,一边慢慢的品着茶,一边看着手机。

    不要误会啊,这不是在玩手机,而是在读书。这就是碎片时代的学习方式了。

    “关大律师没事的时候也喜欢玩手机?”一个声音在关怀身边不远处响起,是王海峰到了。

    关恒和王海峰他们的年龄都差不多,再加上双方的业务往来,很快就成为了朋友。

    “玩什么手机啊,在看点资料。”关恒解释了一下。

    “哦……”王海峰这个“哦”不知道是不相信呢还是不相信呢。

    关恒也不准备再解释,端起茶杯又泯了一口。

    用关恒的原话来说,他对茶并不是很了解,只是因为他不喜欢咖啡,才选择喝茶。

    在这种显的有些档次的地方,总不能牛饮吧,关怀也只能装模作样的小口品着。不过,关恒的样子做的很好,外人还真不是那么容易看出这只是一个样子货。

    “公司应该注册完成了吗?”关恒问。

    “上周完成的,胡总公司管理的几个小区,准备做成样板工程,也好再向外推广。”

    “明白,也就是说,我们现在需要设备采购安装和系统的授权使用等方面的合同,这一方面我会准备的。”关恒在考虑着,“除了安装做样板工程以外,广告这一块你准备怎么做?”

    王海峰这个电梯物联网系统,是以电梯运行的实时监控为主要内容,也就是说,通过这个系统,可以把第一台电梯的实时运行数据,都显示在指挥监控大厅的显示屏上,一旦有电梯运行不正常,系统就公立即发出警报。如此一来,就可以减少因电梯突发事故而引起困人、坠落等事故。最起码也会在电梯困人时第一时间赶去救援。

    当然了,做为安装在电梯内的一个系统,只要再安装上一块显示屏,也就可以实现另一个功能:广告发布了。

    广告这一块虽然是盈利点,但广告发布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比如虚假广告、广告内容违法、制作广告的素材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等。

    “我想先把广告这一块外包出去。”王海峰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怎么外包?广告屏出租吗?”关恒对这一块就是太了解。

    王海峰说出了自己的考虑,“广告发布还是在我们手里,广告招商和制作分别包给专业的公司。”

    “按照你的想法,我们就属于法律规定的广告发布者,如此一来,我们就要承担广告发布前的审查义务。如果有虚假广告、广告内容侵权等等,我们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关恒分析道,“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广告发布者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如果是虚假广告,还要提供广告主的真实信息,不能提供的,就得先行赔偿。”

    “如此一来,就需要我们有专业的广告审核人员才行。”关恒最后说道。

    “那你认为该怎么做好?”王海峰想听听关恒的意见。

    “出租屏幕怎么样?”关恒想了想,“我们把屏幕出租给广告经营者,由他们负责制作和发布,我们只收租金,而不负责广告的发布。这样一来,虽然我们不一定能够避免广告发布者的责任,但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广告经营者追偿,以减少我们的损失。这样做,不知道后台能不能实现。”

    王海峰考虑了一下关恒的建议,“后台可以实现,我们只要把广告控制环节独立出来,交给广告公司就行了。但如果这样做,我们收益会降不少。”

    关恒没有接话,只是点点头,涉及到利益问题,关恒不想说太多的话,一切需要王海峰来决定。

    ——————

    回到律所,赵晋平已经在等着向关恒汇报郭玉生案的思路了。

    “主任,这个案子,我认为还是有弄头的。”

    关恒没有说话,示意赵晋平继续说。

    “我查过相关的案例,有支持的,也有不支持的。

    不支持的观点认为,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工伤认定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职工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应当是存在劳动关系、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未满足上述前提即径行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显然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而支持的观点也很明显,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劳动者未在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仅是对享有的申请工伤认定权利的放弃,并不能认定为对所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放弃。

    另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因此,我认为,郭玉生有权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启华药业公司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

    听了赵晋平的分析,关恒表示认同,但也同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这个案子有一定难度,问题就出在法官对法律的不同理解上。为此,你一定要和当事人讲清楚,并做好笔录。以免将来法院不支持时,当事人找我们的麻烦。”

    “我明白,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