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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片东北林区开始赶山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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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片东北林区开始赶山狩猎:正文卷 第十一章 东北大红豺 (第二更)(新书求收藏求追读求推荐)

    在靠近东北林区的这片地方,猎狗的价格确实不低,从小几十到上百块的都有。

    但那些狗都是千挑万选出来的,品相好,能力强,还被调教的很听话,养段时间稍微熟悉熟悉就能带进山里,帮猎户们赶兔撵猪。

    其他的残次品,要么白送,要么几分几毛钱便宜处理了,还有一部分更是直接变成了盘中餐。

    像男人的这条狗,首先是年纪不小了,已经能看出来老态,这就是最影响狗价格的因素。

    在李小烽过来之前,不是没有人问,可人家一瞧这狗的年纪,就直接摇头走了。

    花大价钱买条老狗图啥?

    图它年龄大,图它吃得多?

    再者这狗的鼻头有些泛白,这可不是个好信号,说不准是不是生病了,别再花钱买回去,没养几天就没了。

    至于说这条狗脊背弯,那到是李小烽瞎编的,单纯是为了压价钱。

    虽说老狗会驼背,但那得上了十岁以后才会出现,这条狗纯属是因为太紧张,把背毛和后脊背给拱起来了。

    李小烽的一番话把男人说的面红耳赤,没敢再继续掰扯,赔着笑道:“那要不兄弟你说个数呗?”

    李小烽想了想,伸出两根手指。

    “两块,再把刚挑的那三本儿书给我搭上。”

    “你愿意卖就卖,不卖拉倒。”

    “你好好合计合......”

    李小烽话还没说完,男人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拴狗的绳子系在了二八大杠的手把上,同时还把书塞进了他怀里,还贴心的替他整了整衣服。

    然后就把手往李小烽面前一伸。

    “成交!”

    李小烽:“......”

    数出两块钱递给男人,男人收了后,依依不舍的看了老狗几眼,转头对着李小烽道:“小兄弟,之前跟你说的那些可不是假话。”

    “到底是怎么个灵性法儿,我没文化,形容不上来,你自己养段儿时间就知道了。”

    “说句实话,要不是家里那彪老娘们天天搁家里跟我闹,非不让我养,我才舍不得把它卖掉。”

    男人叹口气,想要再摸摸老狗的头,但手刚抬起,就又收了回去。

    钱货两清,从他拿了钱开始,这条狗就和他没任何关系了,这是东北大集的规矩。

    “告個别吧。”

    李小烽抬手示意。

    “不用,你好好对它就行。”

    “这狗在我身边净遭罪了,一天到晚吃的是剩饭剩汤,住的是漏风的破棚子,就这还天天死心塌地的跟着我。”

    “还搁别人那儿夸它聪明呢,就是个笨狗!”

    男人咧开嘴苦涩的笑了笑,叹口气,招呼儿子把书收拾起来,换个地方摆摊。

    他在这儿,买家牵不走这条狗。

    “年轻人,收伱两块钱,不贵。”

    “除了你,没人识货啊。”

    男人长叹一声,摇摇头,竖起衣领子,带着儿子落寞的消失在了集市的拐角处。

    老狗呜呜咽咽的追过去,直到被绷直的狗绳猛的勒住。

    若是别的大狗,眼看主人越走越远,此刻要么着急的汪汪大叫,要么牟足劲儿硬拽着狗绳要追过去。

    这条狗却不一样,感受到拖拽的力量以后就立刻扭头,看了自行车把手和旁边的李小烽一眼,没有挣扎,也没有叫,而是就那么蹲在原地,目送老主人离开。

    好久之后,大狗才回过头,走回自行车旁边卧下。

    李小烽停稳自行车,走过来半蹲下,把手伸到大狗的面前。

    看到大狗闻了几遍自己的手后,李小烽才尝试着去轻轻摸了摸它的头。

    狗毛的质量不是很好,显然是吃的不咋地,没有猎犬该有的油光水滑。

    大狗往他身边靠了靠,没有任何过激反应,只是看起来情绪不是太好,有些低落,脑袋伏在两只前爪上,肉眼可见的伤心。

    和常见的东北大笨狗体大、耳垂、毛厚的特征不同,这只狗的犬嘴细长,耳朵直竖,面部特征和狼很像,体型没有大笨狗那么壮实,要稍小一些,呈瘦长形,毛发细密,体态和狼青颇为相似。

    李小烽的心都快要跳出来了。

    如果他没看错的话,这应该是一只极为罕见的鄂伦春猎犬!

    很简单,这狗身上狼的特征太多太明显了!

    一看就有狼血!

    所谓鄂伦春猎犬,就是鄂伦春人专门挑凶狗和东北狼混血出来的产物,专门用以打猎。

    一代鄂伦春犬极凶,人降不住,只能用来下崽子,隔两三代以后狼血没那么重了,才可以慢慢训练成猎犬。

    而鄂伦春猎犬中,又以背黑,吻白,腹黄为最佳。

    其次取性格,不爱叫,但警惕性高,通人性,悟性强的最受欢迎。

    这只大狗基本符合这些特征。

    李小烽摸摸狗头,掰了半块糟子糕喂给大狗。

    虽然不建议喂狗吃甜食,但他现在手上也没别的食物,只能先拿这个将就一下。

    等大狗三两口吞下后,李小烽也重新骑上了自行车,使劲儿扬了扬手里的狗绳。

    大狗立即心领神会,在溜达鸡一连串惊恐的咯咯声中,紧紧跟着李小烽的自行车,一路往秃顶子屯儿飞奔而去。

    ……

    到了屯儿口,已是傍晚七点多,李小烽紧赶慢赶,总算擦着天黑到了家。

    这一路,同样也是对狗子的一次测试。

    结果没让李小烽失望,这条狗虽然年龄有些大,但耐力极为夸张,跑了一路都不见怎么累。

    而且身形相当灵活,服从性也超强,只要他稍微一喊,这狗就会立刻停下来歪着脑袋看他。

    除了因为年龄偏大,导致跑的没有想象中那么快以外,其他的目前看来都很不错。

    最难得的是它明明是头公狗,性格却比一般的母狗还要稳定,这一路上没吃没喝没歇息,也没表现出任何的不耐和焦躁。

    这才是李小烽最最在意的点。

    有一些捕猎经验,性格还稳定,他只需要稍加培养,再用这只优秀的鄂伦春猎犬去带其他的狗,不用多长时间,李小烽就能带出一批强力的猎狗来!

    到时候众狗齐出,就是莽莽林区,他也有资本闯上一闯!

    “好狗!不愧是鄂伦春猎犬!”

    “以后就叫你追风吧!”

    李小烽高兴极了,搓搓狗头,直接定了名字。

    牵着狗兴高采烈的推开门,李小烽正要喊大家过来,却发现全家人都坐在堂屋,旁边还站着个面色焦急的中年人。

    林秀英走过来,被跟在李小烽身边的大狗吓了一跳,不过还是赶紧道:“小烽,下午来了个人找你。”

    “找我?干啥?”

    李小烽并不认识此人,一边给狗倒水,一边诧异的问道。

    那面色焦急的中年人此时也已经跑了过来,紧张地问道:“您就是李小烽兄弟吗?”

    李小烽点点头,那人随即便面露激动之色,紧紧握住李小烽的手,急切的道:“小兄弟,我能请你帮我打只豺吗?”

    “报酬不用担心!绝对让你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