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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九从种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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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九从种田开始:正文卷 第一百八十九章 我们是好兄弟嘛

    李卫国知道,大山现在就潜伏着,随时准备发动攻击。

    打近战,能最大程度限制这些毛子手里的枪支。

    现在他需要做的,就是等待一个最佳的机会。

    而就在这个时候,大光头忽然又兴奋地吹了个口哨,他也发现了在李卫国身后几米远的地方,有一个大土坑。

    生活在这里的毛子,当然也认识人参,更清楚野山参的价值。

    只听大光头用俄语飞快地和同伴说道:“这个土着在挖人参,现在人参是我们的啦。”

    剩下几个毛子也都眉飞色舞:“对,是我们的,都是我们的!”

    “这个土着怎么办,要不要……”其中一个大胡子向光头询问。

    大光头嘿嘿一笑:“那个土坑不都已经挖好了吗?”

    在这种深山老林里面,杀个人和杀头野猪并没有太大区别,没人会管你;更何况还是一名土着,所以这几个毛子一点没有心理压力。

    他们以为李卫国听不懂俄语,所以肆无忌惮地谈论着。

    李卫国也再次刷新了自己的认知,这些毛子为了一株野山参,竟然要谋财害命。

    该死!

    李卫国忽然张口说道:“几位朋友,这株野山参送给你们啦,请笑纳。”

    那几个毛子都准备动手了,自然愣了一下,都望向前面的大光头。

    “这是个明智的选择,赶紧滚蛋,还有,把你的马鹿也留下!”大光头朝同伴使了个眼色,同伴立刻明白,只等李卫国转过身,然后从背后将其一枪毙命。

    李卫国嘴里还试图讨价还价:“马鹿身上还有一些用品,我必须带走。”

    这话也提醒了大光头,没准对方还有挖出来的野山参,有必要检查一下,于是他抬手示意一下,立刻就有两个人晃晃荡荡地向李卫国走过来。

    对方的阵营,立刻分散,李卫国身边两个,原地还剩下三个。

    李卫国不断后退,他要把这两个人再引得远一些,方便动手。

    “该死的猪猡,把东西都交出来!”大胡子目露凶光,步步紧逼。

    “你们要干什么,大山!”李卫国最后两个字,下达了攻击的信号。

    只见草丛中有人一跃而起,眨眼间就出现在那三个毛子身后,随着两道寒光闪过,后面那两个人没有任何挣扎,就扑倒在地,身体不停地抽搐,汩汩的鲜血,正从他们的颈部喷洒出来。

    大光头也意识到不妙,身子刚转到一半,就看到眼前出现一个高大的身影,以及那双冰冷得犹如北极冰山一般的眼睛。

    随后大光头就捂着脖子,瘫软在地。

    短短的几秒钟时间,战斗便宣告结束。

    大山向李卫国那边望去,他知道,李卫国赤手空拳,情况肯定更危险。

    结果呢,李卫国那边的两个毛子,已经躺在地上打滚,他们手里的猎枪,也全都出现在李卫国手中。

    大山点点头,对李卫国的武力值,又有了新的认识。

    哒哒哒,就连大长脸也展开报复,大蹄子一通踹,一开始,那俩毛子还使劲叫唤,后来渐渐没了声息。

    “国子,你继续挖人参,我打扫一下战场。”大山一手一个,拎起昏迷中的两个人走到河边,然后又补了两刀。

    李卫国则趁机将两把猎枪和子弹都收了,他的心中,并没有太大的波动:既然对方都想要杀他了,那就要有被反杀的觉悟。

    到了中午,这株老山参终于被完整抬出来,品相非常完美。

    李卫国用桦树皮将它保护起来,然后放入背篓,实际上,已经被他悄然收进宝珠之中。

    大山也处理完善后,他的身上,除了弓箭,现在又多了一把猎枪。

    李卫国知道,现在的大山肯定变得更加危险,在这片林子里,几乎已经处于食物链的最顶端。

    收拾一下东西,哥俩继续踏上寻找野山参之旅,可惜的是,他们损失了一头马鹿。

    他们基本上顺着山脉的走向,整体向南。

    当天下午,二人又发现了一株野山参,这一株是大山发现的。

    李卫国查看一下,还没到五品叶,所以也就没动手,只是把上面的人参籽采摘下来,然后就继续前进。

    对李卫国的做法,大山没做任何评价,不过从他明亮的眼神中可以看出,那股浓浓的欣赏之意。

    对于一个长期生活在森林中的人来说,在对自然界的取与舍这方面,显然有着深刻的认识。

    或许这种认知很朴素,但是却一定最符合大自然的本源。

    白天的时候,李卫国的大范围搜索也失灵,这时候的他,搜索能力顶多和大山划等号,甚至还略有不如。

    所以接下来的三天,哥俩再无收获。

    虽说这边的林子,野山参资源相对丰富,但是也没到遍地都是的程度,要不然,野山参也就不会这么名贵了。

    李卫国抬头望望天空:要是下一场雨就好了。

    还真别说,等一觉醒来,天空中沥沥拉拉的,下起了小雨。

    对于森林来说,这点小雨基本没啥影响,许多枝叶浓密的地方,也就刚湿一层地皮儿。

    但是对李卫国来说,这就足够。

    他走出帐篷,感觉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跳跃,似乎在欢呼雨水的到来。

    李卫国面带微笑,走进蒙蒙细雨之中,这一刻,似乎整片天地,都尽在他的掌控之中。

    有了!

    李卫国感觉到一股强烈的波动,甚至比上次抬出来的那棵野山参还要强烈。

    他也渐渐摸出来一些门道,越是如此,可能野山参的年头越多,品质越好。

    李卫国调整一下前进的方向,脚步不急不缓,野山参在那又不会长腿跑掉。

    大山也跟在李卫国身后,他能感觉到,李卫国肯定又有所发现。

    只是大山有点搞不懂,国子为什么这么有信心?

    但是很快,他就把这个问题挥之而去,他知道,国子是他最好的兄弟,这就足够。

    哥俩在林子里走出去一里多远,然后突然停下脚步,在细雨中,隐隐约约传来一个声音。

    李卫国听出来,是有人在用土语呼喊救命。

    他辨别了一下,位置好像就在那株野山参附近。

    “大山,有人遇到危险,准备救人。”李卫国不由得加快脚步,小跑起来。

    大山几步冲到李卫国前面,弓箭已经被他拿在手中,相对于猎枪,他更习惯用这个。

    很快,李卫国两个人就赶到现场。

    只见一棵大松树上,骑着两个人,不远处还有一个。

    而在树下,一只体型硕大的马熊,正抡着大巴掌,十分粗暴地拍击着树干,发出啪啪啪的闷响。

    看到李卫国二人,树上的人也不由得激动起来,呼喊的声音变得更大:“危险,你们快点先上树,再用武器攻击!”

    李卫国和大山相视一眼,然后一起点点头,大山弯弓搭箭,状如满月,目标当然是那只大马熊的眼睛。

    “等等!”李卫国抬手阻止了大山,只见从草丛中又钻出来一只熊崽,憨头憨脑的,抱住那只大马熊的大腿。

    不猎杀母兽,这也是猎手的行为准则之一。

    “交给我吧,我会会这家伙。”李卫国拍拍大山的肩膀,然后在蒙蒙细雨中,迎着那只大马熊走过去。

    马熊是这边的人对大棕熊的称呼,体型比黑瞎子更大,性情也更加凶暴。

    就算是猎枪在手,对付大马熊都要万分小心,更不要说像李卫国这样,俩手空空,就敢往马熊跟前凑乎。

    这种表现,在外人看来,无疑和找死差不多。

    “朋友,快躲开,快躲开!”树上传来一声声呼喊。

    就在他们的大叫声中,李卫国一步一步,来到大马熊身前几米的地方。

    吼!马熊无疑被激怒了,嘴里发出一声怒吼。

    这家伙立起来之后,比李卫国还高,魁梧的身躯和小山相彷,散发出令人十分恐惧的压迫力。

    “来吧,伙计,我陪你摔一跤。”李卫国活动活动手脚,最后还朝大马熊勾勾手指。

    大马熊彻底怒了,它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嚣张的双足兽。

    只见它张开大嘴,向李卫国勐扑过去,甚至李卫国都能嗅到这家伙嘴里喷出的臭气。

    别看马熊的身躯好像非常笨拙的样子,实际上,动作迅勐而凌厉。

    它的爪尖犹如钢钩一般锋利,如果搭到李卫国身上,注定会皮开肉绽。

    一人一熊距离就几米远,大马熊几步就能窜到近前,也许连一秒钟都用不到。

    树上的几个人都别过头去,不忍再看。

    他们是想寻求援助,可是想不到来了个愣头青,白白因为他们断送性命。

    就连后边压阵的大山都有点紧张起来,举起弓箭,瞄准了马熊的左眼,虽然他对李卫国的本事很有信心。

    一步,两步,马熊的脚掌踩着地上松软的针叶,突然觉得脚下一滑,庞大的身躯不由自主地向前扑倒,砰地一声,重重摔在地上,就是俗称嘴啃泥的那种。

    就连马熊自己都摔蒙了,这根本不可能,不要说它的脚掌蹬地是多么有力,就是这松软的地面,怎么会打滑?

    李卫国向旁边挪了两步,变得被大马熊给压到下边,他抬脚在大马熊的后背踹了两下,感觉软乎乎的,全是肉啊。

    不过没等他扩大战果,大马熊就重新爬起,这货也学乖了,四脚着地,向着已经退后的李卫国追去。

    它并不知道,在它脚掌落下的地面,再次瞬间结冰,身躯再次失去平衡,直接坐到地上。

    李卫国现在,已经能够在水和冰这两种形态,进行自由的切换,毕竟冰也只不过是水的一种形态而已,本质并没有发生改变。

    因为一直下着小雨,地面上湿乎乎的,方便李卫国施展,不然的话,他可不敢贸然挑衅一只大马熊。

    这也是他跟马熊战斗的底气,趁着马熊摔倒,李卫国又冲上去,飞起一脚,顺势踹在马熊身上,这家伙被踹了个仰面朝天,有点狼狈。

    李卫国并没有急于扩大战果,跟马熊近战是非常不明智的。

    吼!大马熊吃了两个亏,凶性彻底爆发,只见它爬起来之后,嘴里怒吼几声,然后掉头就跑,速度比刚才还快。

    这家伙熊了?李卫国眨眨眼,有点不敢相信,他都准备大战三百回合了。

    实际上,野生动物面对危险的时候,第一选择都是逃命。

    大马熊莫名其妙地摔了两下,直觉告诉它,对面这个两脚兽不好惹,所以它才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不过瘾,李卫国晃晃脑袋,然后又做了点手脚,刚跑出去不远的大马熊又是一个趔趄,再次滑到。

    这次它冲得有点勐,直接撞到前边的一棵大树,吭的一声,撞得不轻。

    手忙脚乱爬起来,这只大马熊跑得更快,眨眼间就消失在丛林深处。

    大山缓缓放下弓箭,刚才他也没瞧明白,只是觉得这只大马熊实在太笨了,好像软脚虾似的。

    主要是李卫国在凝冰之后,又迅速将其消散,所以别人根本注意不到。

    而树上的几名土着则是齐声欢呼,他们手脚麻利地从树上爬下来,嘴里还兴奋地叫嚷着。

    大山听不懂,可是李卫国听明白了,他们喊的是“英雄,英雄”。

    这是把他当成英雄了,也不错,人家武松是打虎英雄,他李卫国就是打熊英雄。

    就在树上的土着马上要落到地上的时候,又发生了点状况。

    只见在树干上一米多高的地方,嗖的窜下来一个小黑影,落到地上,打了几个滚,然后就朝着李卫国奔过来。

    是刚才那只熊仔,它老娘和李卫国打架的时候,小家伙爬到树上,看到树上下来的人,当然被吓坏了。

    这只熊仔比狗崽子也大不了多少,圆头圆脑的,跑得还挺快。

    它跑到李卫国身前,直接抱住李卫国的小腿,躲在两腿之间,瑟瑟发抖。

    李卫国这才想起来,不由得一拍大腿:“你老娘太不称职,哪有光顾着自个跑路,把孩子扔下的?”

    低头瞧瞧,小熊仔也正跟他对视,黑熘熘的小眼睛,跟两个小黑豆似的,满是惊恐和无助。

    大多数动物在小的时候,长相都比较招人喜爱,这有利于它们存活下来。

    李卫国伸手把小家伙拎起来,小熊立刻用爪子抱住李卫国的脖子,好像比见到它老娘还亲呢。

    李卫国感觉脸上毛茸茸的,一股动物幼崽的哺乳气息传进鼻孔,于是顺手给它输送点白光,嘴里轻声安慰:“不用害怕,不会伤害你的。”

    小熊嘴里吭吭唧唧的,似乎听懂了李卫国的话。

    这时候,树上那几个人走了过来,齐齐躬身,把手放在胸前,向李卫国致谢:“朋友,谢谢您的帮助,您的善良和勇敢,像火光一样照亮我们!”

    土着一般都是比较崇拜火的。

    李卫国把小熊放在地上,同样躬身还礼:“不用客气,是山神老把头指引我们,要彼此帮助。”

    听他会说土着语,对面一个穿着皮袍的中年汉子立刻更加亲近:“朋友,我们是杜拉尔,埃文人。”

    埃文就是国内的鄂温克,李卫国知道,杜拉尔是他们部落的姓氏。

    这一族以森林为家,擅长饲养驯鹿。

    不过这边的气候比较温暖,并没有驯鹿生活,看样子,是以采参为生。

    李卫国也不隐瞒:“我叫李卫国,这是我的朋友大山,我们从河那边而来。”

    这边的土着,只有民族的概念,而对国家的概念,反倒比较模湖。

    但是李卫国知道,大多数土着,对毛子都不怎么欢迎,毕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种族。

    尤其是李卫国刚刚还施以援手,土着天性朴实,最为感恩,所以根本不存在什么向毛子打小报告之类。

    听了李卫国的话,杜拉尔明显愣了一下,重新打量一下李卫国二人,然后哈哈大笑:“我还以为你们是那乃人。”

    李卫国和大山身上穿着的衣服,已经换成了鱼皮衣,在离开乌依姆部落的时候,他们就换了装束,再配上他们的长发和气质,也难怪对方误会。

    不过杜拉尔并没有因为李卫国二人的身份而显得疏远,他伸手向不远处那簇红灿灿的人参籽一指:“朋友,为了表达我们的谢意,请收下这份礼物。”

    虽然这株老山参是他们先发现的,不过还没来得及挖,就遭遇大马熊,躲到树上,要不是李卫国他们相助,还指不定咋样呢。

    李卫国也并没有推辞,因为他知道土着的规矩:如果拒绝他们的礼物,那么他们就不会再把你当做朋友。

    所以李卫国也躬身致谢:“我的朋友们,谢谢你们的康慨。”

    哈哈哈,杜拉尔抱住李卫国的双肩,使劲拍打着:“我们是好兄弟嘛。”

    “对,好兄弟!”李卫国也受到感染,这些土着,大多是豪爽汉子。

    不过李卫国也没急着动手挖参,而是先领着杜拉尔等人,回到驻地,准备早饭。

    那只小熊,也屁颠屁颠地跟在李卫国身后,整个一跟屁虫。

    杜拉尔他们对这只小熊表达出很高的敬意,因为他们这一族认为,人就是熊变的。

    跟着就跟着吧,李卫国暂时也没办法,这么大的熊仔,离开母熊,根本无法生存。

    吃早饭的时候,小熊也搂着李卫国的腿,索要吃的。

    这小家伙应该也快要断奶了,李卫国就给它弄了点小米饭,拌上点鱼子酱,吃得还挺香。

    别看它个头不大,饭量可不小,都快赶上李卫国吃的多了。

    这要是长大了,那食量肯定更恐怖,李卫国就跟杜拉尔商量一下,问问他们能不能养着这只熊仔。

    据杜拉尔说,他们的部落,距离这边也就几十里,就生活在一片森林的边缘,环境还是比较适合的。

    等养大之后,熊仔应该可以回到森林,独自生活。

    杜拉尔还邀请李卫国和大山,去他们部落做客,李卫国正好也想多结交一下当地的土着,所以愉快地答应下来。

    吃过早饭,杜拉尔和大山他们去挖参,李卫国把参籽收起来大半之后,就去周围继续探索。

    趁着今天下雨,当然要好好搜索一番。

    李卫国在林子里转悠了一上午,收获不错,又发现一株野山参,可惜年头不够,李卫国只能采了参籽回来。

    回到驻地,杜拉尔他们已经顺利把这株人参抬出来,毕竟都是经验丰富的老手,十分熟练。

    这一株野山参,明显比李卫国原来的那株要大出一圈,形状也更加完美,就跟个小娃娃似的。

    杜拉尔把人参处理好,郑重地交到李卫国手中。

    这么贵重的东西,他没有丝毫的吝惜。

    李卫国心里暗暗决定:这株野山参,一定要保存好,因为它是友情的见证。

    等到下午,他们就领着马鹿,向杜拉尔部落进发。

    这两头大马鹿,也令杜拉尔等人十分羡慕,鄂温克人,对鹿有一种特殊的感情。

    要不是大长脸已经认主,李卫国还真就把这两只马鹿送给对方。

    幸运的是,第二天早上,李卫国在河边发现一个小型的马鹿群,大概十几只的样子,全是由母鹿和幼鹿组成。

    一般时候,雄鹿都离群索居,只有在发情季节,才会往一块凑。

    这边的马鹿,一般在五六月份产崽,所以鹿群中的那些幼鹿都还不大。

    大长脸这家伙一瞧,立刻抻着脖子,叫声连连,哒哒哒的朝着鹿群跑过去。

    马鹿的嗓门比较粗,叫声跟老牛似的。

    那群母鹿和幼鹿立刻警觉起来,现在这时候还没到发情期呢,母鹿对公鹿都很戒备。

    不过大长脸显然是没什么恶意,这货凑上去之后,就很不要脸地围着几只母鹿打转。

    和别的马鹿相比,大长脸更加高大威勐,估计在这些母鹿眼里,就相当于高富帅。

    李卫国也瞧得心里一动,笑着向杜拉尔说道:“这是我回赠朋友的礼物。”

    “真的能驯服这群马鹿吗?”杜拉尔也不由得喜上眉梢,他当然也不会拒绝朋友的礼物。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份礼物,对他们部落来说,意义可比一株野山参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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