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手机站m.dajiadu8.com,服务器懒得转移了,凑合看吧!没收益,所以空间有限,请见谅

首页

都市言情

我的女友是桃花仙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

我的女友是桃花仙:正文卷 第九十四章 喝交杯!

    马小康本想在她面前吹吹牛逼,但转念一想,这丫头马上就要成为吴世凯的媳妇了,自己再表现又有什么意义呢?

    他咬了咬牙,然后对李四喜道:“叔,要建酒厂,必须得选一个好位置,你看咱们村什么地方比较合适?“

    其实他心里早就有了计划,建酒厂首先得理位置好,交通方便,紧挨着水源、又不能离村子太近,所以河边那块荒地是最好的。

    之所以问李四喜,主要是给他这个支书一个面子。

    “哎呀,地皮的事儿还不好吗?村里到处都是荒地,只要你看中了哪一块,直接跟叔说,村里租金一分不要,村部全力支持你。”李四喜将农村人在酒桌上的豪爽发挥得淋漓尽致,滴酒未占,眼睛里就带了三分的醉意。

    “叔,有你这句话,我今天可得好好敬你一杯。”马小康心中也很高兴,这样一来,那10万块钱租金也就省了。

    很快,马田魁便提着了几个菜,兴冲冲地走了过来,有荤有素,非常的丰盛。

    李四喜打开那两瓶女儿红,几个人便推杯换盏起来。

    李雪漫负责在旁边端茶倒水,忙活完了,就坐在一边听他们在这里喝酒说话。

    农村的规矩,女人不上席。

    马小康是今天酒桌上的主角,那十几个村领导,都可劲儿地拍他的马屁,更是纷纷向他敬酒。

    不大功夫,马小康就有了五六分的醉意。

    “叔,不是你们吹,用不了三年,我就会让野桃树成为华阳县,最富裕的村子,家家户户都达到小康水平。”人一喝多就爱吹牛逼,马小康也免不了俗,直接把他的目标说了出来。

    “小康,要真到了那一天,叔这个支书,就让你来做。”李四喜握着他的手,老泪纵横地说道。

    此话一出,屋里一下子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瞅着李四喜。

    马小康眨了眨眼睛,问道:“叔,你是认真的?”

    “那还能有假?你不要相信,叔现在就立字据,等酒厂建好那天,叔就让贤。”李四喜可没喝醉,十分认真地说。

    刘美玉一听很高兴,赶紧说道:“我看呀,以小康的能力,就是当个镇长县城也绰绰有余,何况是支书呢。”

    “来来,喝酒喝酒。”马小康及时把话题岔开了。

    酒过三巡,桌上的气氛开始热烈起来,有划拳猜枚的,有说悄悄话的,也有自斟自饮的。

    李雪漫坐在一边,看着马小康侃侃而谈的样子,心里突然有些失落。

    见他面前的茶杯空了,便默默地站起身,在他的茶杯里斟满了水。

    这个细微的动作,其他人都没有注意,只有刘美玉眼皮一抬,心里冷不丁有些泛酸。

    咳嗽了一声,她便对李雪漫笑道:“雪漫啊,这里也没啥事儿,你忙你的去吧,把茶壶交给我。”

    李满仓马上抬起鱼泡眼,醉醺醺地笑道:“美玉,倒水的事你别管,交给雪漫就行,你身为妇女主任,也算是村部领导的一员,今天小康给咱们村做了这么大贡献,你不得表示表示啊?”

    “李满仓,你啥意思啊?有屁快放,别拐弯抹角的。’刘美玉白了他一眼,道。

    这个李满仓,每次喝完酒,都喜欢借着酒劲儿**她几句,占占嘴上的便宜。

    如果放在平时,刘美玉也就忍了,可今天马小康也坐在这呢,万一这老小子再说出不着调的混账话,让她的脸往哪儿搁啊?

    李满仓在她饱满的胸脯上瞅了几眼,咽了咽口水,嘿嘿笑道:“刚才我们几个都和小康喝了,就差你了,你怎么也得敬小康一杯吧?”

    “敬酒,那可以呀。”刘美玉挺爽快地举起了酒杯。

    “慢着!”李满仓拦住了她,挤眉弄眼地说道:“男人敬酒,那是碰杯,但女人敬酒嘛,得喝交杯。”

    旁边那几个男的都喝得有点大,正想活跃一下气氛呢,听到这里,纷纷起哄道:“对对,

    美玉啊,你就和小康喝个交杯,这样才算有诚意么!”

    刘美玉一听,脸蛋就红了,大眼睛更是水汪汪地看着马小康。

    马小康更是尴尬起来,支吾道:“这交杯酒,还是算,算了吧,我和婶子不太合适。”

    “哼,有啥不合适的?今天婶子就和你喝个交杯,我看他们还有什么话说?”刘美玉说完,便举起酒杯,胳膊和马小康来了个穿插,眼神妩媚地看着他:“小康,婶子这杯酒可是喝了啊?”

    说完,她一扬脖,满满一杯酒,便进了肚子。

    瞬间,一抹诱人的红晕,爬上了她娇媚的脸颊,眉宇间更是春意荡漾,热辣辣地盯着马小康。

    马小康被她看得心里有些发虚,赶紧躲开了目光。

    “老大,我把钱取回来吧。”就在这时,李二狗气喘吁吁地冲了进来,手里还提着一个硕大的黑色塑料袋。

    马小康立即坐直了身体,挥挥手道:“把钱拿过来吧。”

    十几个村领导,此时全都眼巴巴的盯着李二狗手里的大袋子,里面鼓鼓囊囊的,看起来分量非常重。

    “彭!”

    李二狗将袋子摆放在桌上,震得上面的碗筷碟子都哆嗦起来。

    打开之后,只见里面是一捆捆包扎好的百元大钞。

    一捆1万,整整40捆。

    看到这里,那些村领导们体内的酒精,一下子全都醒了,眼珠子个个瞪得有灯泡那么大。

    “叔,这40万,就留在村部吧。”马小康将袋子推向了李四喜。

    李四喜艰难地咽了咽唾沫,手伸向袋子,哆嗦的就像得了老年偏瘫一样。

    “他说要成为青云镇首富,难道,是真的?”李雪漫望着马小康的脸,心里久久也不能平静。

    …………

    一顿酒席,足足吃了四个钟头,直到日落西山。

    在场的几个领导,每个人都醉得东倒西歪的,有些酒量差的,已经趴在桌子上打起了呼噜。

    马小康也有了八分醉意,而且他一喝醉就想睡,此时眼皮子上就像压了两座大山,怎么睁都睁不开。

    其实他平时酒量不错,今天实在是喝多了点,而且还是女儿红配着洋河大曲,两种酒一掺和,酒劲儿就上来了。

    “小康,别睡了,走,叔送你回家。”李四喜笑着拍了拍了的肩膀。

    “爸,你喝多了,路上再摔着怎么办?还是我来送她吧。”李雪漫走过来,自告奋勇的说。

    “嗯,那也行,路上好心点。”李四喜窝在椅子上,也懒得动弹,醉薰薰的笑道。

    李雪漫走到马小康身边,伸手搀住他的胳膊,将他从凳子上架了起来:“马小康,走吧,我送你回家。”

    “我没醉,我还能喝……”马小康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嘴里说着胡话。

    “看你都醉成什么样了,还喝呢。”李雪漫架着他的身体,摇摇晃晃地走出了房间。

    山里的天黑的比较早,还不到六点钟,光线就已经有些朦胧了。

    这个时间点上,家家户户都都准备晚饭,村里的马路上,几乎看不到什么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