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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妖高校:乱花渐欲迷人眼 第六章 街坊

    辛、酸、甘、苦、咸,药材的五味混杂在一起,从‘道地本草’半掩的窗户里传了出来,令每一个路过的巫师闻之而心旷神怡;青、黄、赤、白、黑,五色的面料交织在一起,悬挂在‘绿兮纺’的衣架上,让每一位路过的女巫见了都迈不开脚步;诗、书、礼、易、春秋,线装本的五经堆砌在‘坟典索丘’的角落里,纸页泛黄,棉线发黑。

    回字集,还是一如既往的安逸与巴适。

    郑清走在青石板路上,左右作揖,向邻居们打着招呼;邓小闲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双手抱着后脑勺,仰着脑袋看着头顶那一线蓝天,哈欠连连。

    “小青子回来啦?在家呆几天?”蔡婆婆扶着百草堂前的廊柱,笑容满面的问道。

    “回来了。”郑清停了脚步,乖巧的回答道:“学校放了一个月的寒假,但我是公费生,所以需要提前半个月报道……学校给我们安排了公益性的工作。”

    听到他说自己是公费生,邓小闲仰着的脑袋里传出拉长声调的不屑的哼声。

    “公费生好,比小闲有本事。”蔡婆婆竖起大拇指,夸奖了一句——走在郑清身后的邓小闲又发出了一个响亮的哼声,仿佛一头打鼾的野猪——然后蔡婆婆追问了一句:“之前的符帖用完了吗?要不要在店里再拿几本?”

    郑清以前练习符箓的帖子朱砂等都是在百草堂拿货,蔡婆婆也允许郑清用写完的符帖来她店里置换崭新的空白帖子。小时候,郑清一直把这种交易当做自己赚取的外快,乐此不疲。

    只不过上了大学,他知道自己写完的帖子只要充灵之后,就能在流浪吧换来闪闪发亮的金豆银角,便没有积攒符帖的习惯了。

    “还没用完,还没用完。”年轻男巫尴尬的笑着,连连摆手:“学校给公费生提供免费的学习用品……上次走的时候那些帖子还有好多没用呢。”

    他说的并不完全是实话。

    第一大学的确向公费生们提供学习用品,只不过那些用品只能支持学生最低程度的学习与训练——比如符帖一个月只有一本,尚不足郑清三天的练习量——而他入学时带的那些符帖也早就在日复一日的练习中消耗殆尽。

    之所以没有继续在蔡婆婆店里拿符帖,是因为以往一向都是‘以货易货’,如果现在提出拿钱买,郑清总觉得有点莫名的尴尬;但如果不买,他又舍不得拿自己写满符箓的帖子去换空白的本子。

    就像小时候,我们会毫不吝惜的把羚羊木雕送给好朋友,但长大后,精明了,也虚伪了。

    带着这点新的人生体悟,郑清道别蔡婆婆,继续向前走去。

    “今天来的有点急,忘了把礼物给他们带过来了。”一边走,郑清一边补救似的向邓小闲解释了一句。

    回春堂的少掌柜翻了个白眼。

    “真是麻烦。”他咕哝了一句,仰天吹了口气:“真是越长大越不可爱。”

    “喜欢可爱,去找黄小丫啊。”郑清也翻了个白眼,嘲笑般对邓小闲说:“当然,前提是你不会被黄老爷子拎着刀满街追着打,把你潘驴儿的驴儿给剁掉。”

    黄老爷子在回字集开了一家篆刻店,售卖各种玉、石、木头的篆刻品,包括但不限于印章、符板、咒石等东西。黄小丫是他的孙女儿,今年十岁了,是个非常可爱的小丫头。

    “这就是为什么我说你越来越不可爱的缘故了。”邓小闲站直身子,把手从脑袋后面拿了下来,顺势一探,从半空中捞下一只翠绿色的灯火虫:“……小孩子说正事都一片天真烂漫,长大了讲个笑话都带几分黄腔。”

    说着,他把那只灯火虫的脑袋与翅膀揪了下来,直接塞进嘴里,嚼了嚼,吐出皮。

    “呸。”

    半透明的灯火虫皮伴随着淡绿色的唾沫,落进街角的阴沟里。

    “呕。”郑清做了一副呕吐的表情——这其中有一半是装的,有一半是他真的想吐——然后他非常明显的与邓小闲拉开距离,厌恶道:“你不是已经适应这边的养老生活了吗?怎么还会做这种稀奇古怪的事情……吃灯火虫……你干嘛不去吃苍蝇!”

    邓小闲最初被邓老先生拎进回字集的时候,各种逆反,成天做稀奇古怪的事情。比如在这三里长的小街上一圈圈裸奔、把街头小贩卖的蝎尾兔尾巴砍下来装作原料塞进药柜、或者给回字集上的小娃娃们演示绦虫的十二种烹饪技巧。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渐渐适应了这里半封闭的环境,也渐渐认了命。

    到郑清离开回字集去上大学的时候,这位少掌柜的状态已经很正常,极少再做那些惊世骇俗的举动了。

    但现在,郑清非常怀疑邓小闲是不是旧病复发。

    “不吃苍蝇,是因为没有合适的品种。”回春堂的少掌柜摊摊手,一脸无辜,语气认真的回答道:“我倒是真的想尝尝那些腿上长毛的绿头小虫子是什么味道……听外面的朋友说,吃起来像小元宵,咬一口汁水四溅,绵柔的口感中又有几分辛辣。”

    郑清一脸惊恐,把他与邓小闲的距离再拉远了一步,仿佛沾染到邓小闲呼吸的空气就会得不治之症似的。

    “哈哈哈……逗你的!”邓小闲忽然捧腹,笑的腰都直不起来:“不是跟你说,这些灯火虫是朋友送的改良品种吗?它们只喝树汁,是能吃的……口感跟葡萄差不多,但是滋味却更丰富一点……要不要来一只尝尝?”

    说着,他又从半空中捞下来一只橘红色的——看得出,他这个动作已经非常熟练了。

    “厉害厉害,佩服佩服,离我远点。”郑清也熟练的抱着拳,继续拉远了与邓小闲之间的距离。

    他又不姓格里尔斯,也没有野外求生的打算,自然对吃虫子敬谢不敏。

    “真是可惜。”邓小闲耸耸肩,将那只橘红色的虫子拔翅摘头,丢进嘴里,含糊道:“活的跟个老夫子似的……没有一点儿人生乐趣。”8)